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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琰鹏源生物质燃料、生物质有机肥、生物质制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07-12  发稿编辑:韩春梅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绵阳琰鹏源生物质颗粒生产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已编制完成。根据综合人民共和国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规定,现将《绵阳琰鹏源生物质颗粒生产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绵阳琰鹏源生物质燃料、生物质有机肥、生物质制炭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绵阳市游仙区徐家镇清辉村十社;
建设单位:绵阳琰鹏源生物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5000m2,绿化面积150m2,本项目租用绵阳市佳信贺校徐家镇培训基地用地,主要购置安装本项目生产设备及设施,完成后形成年产5600吨生物质颗粒、1500吨生物质制炭及900吨生物有机肥原料的生产加工销售项目。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
废气:本项目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废水:本项目工作人员的生活废水;
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固废:建设过程中的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
2、营运期
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蒸馏工序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烘干工序生物质燃烧炉燃烧产生的废气;
废水: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因此,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制粒机、筛分机、装载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车辆交通噪声;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生物质燃料燃烧残渣、废包装材料等。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施工期
废气:本项目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扬尘,安排专人洒水抑尘,因此本项目施工期扬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间运输车辆污染物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本项目设备安装时间较短,产生的废气极少,因此运输车辆废气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的化粪池收集。
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随着设备安装完毕,噪声随之消失,因此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营运期
废气: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蒸馏工序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烘干工序生物质燃烧机燃烧产生的废气。
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制粒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蒸馏工序锅炉燃烧产生废气经管道进入烘干区进行烘干,再经旋风除尘+水膜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烘干工序生物质燃烧机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水膜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各环境保护目标处粉尘均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限值。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根据水平衡分析可知,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约0.4m3/d,按排水系数0.8计算,生活污水约0.32 m3/d,即96m3/a。治理措施:生活废水依托贺校化粪池处理后交由农户用于农田施肥。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行噪声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行噪声不会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固废: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制粒收集的粉尘返回制粒工序进行生产加工;燃烧生物质颗粒产生的参加返回制粒工序进行生产加工;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蓄水池产生的污泥外售水泥厂作为生产原料;离子交换树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225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83775350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大道100号北京金山8号楼一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网站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2日

公示单位:绵阳琰鹏源生物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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