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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第二次公告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11-19  发稿编辑:韩春梅

 

实行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防止“谷贱伤农”,促进粮食生产而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为确保广大农户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特作如下公告,请广大农户相互转告。
一、收购时间
2015年9月30日—2016年1月31日
二、质量要求
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中籼稻必须为2015年生产的等内品,即一至五等。等外稻谷、2014年及以前生产的稻谷不在收购范围之内。整精米率低于38%的中籼稻不列入最低收购价范围。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三等中籼稻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
三、收购价格
2015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三级标准品为每市斤1.38元,此价格是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每市斤0.02元。
四、收购地点
三台县金石粮站 金石库区 三台县金石镇金狮街2号      电话:13350025358
新鲁粮所 三台县新镇鲁南街28号       电话:13350025358
芦溪粮所   三台县芦溪镇潼绵路南段39号  电话:13350025358
(原芦溪粮站)
三台县琴泉粮站  新德库区 绵遂高速出口粮食物流园      电话:13708124992
五、请广大农户在收购时间内安排好卖粮时间,确保收购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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