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30 日下午,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绵阳市税务局、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市助残公益联盟、市创业促进会、绵阳市民建企业委、春雷律师事务所、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西蜀网、绵阳市新三板企业家协会、绵阳企巢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华西证券科创金融投教基地、绵阳财迷会、绵阳市残疾人双创空间、善途未来社会企业等十四个单位在五一大履创客中心共同举办了残疾人政策法律法规培训班,80 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绵阳市政协常委、涪城区人大代表、五一创客中心主任何晓翔主持会议。何晓翔说:“本次培训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示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以及《民法典》和依法征收残疾人保证金的意义,切实增强残疾人法律维权意识,发挥各方面优势,支持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群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政策法律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活动现场,在有关单位发言后,涪城公益法律服务团、春雷律师事务所送法七进宣讲团律师吕安全受邀作专题解读和宣讲。吕安全首先与到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在 2023 年对残疾人工作 10 次指示及文件精神。
接着,对残疾人就业条例中的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形式、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残疾人职工、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以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能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解读。随后,吕安全对残疾人保障法立法背景及部分章节条款采用案法融合方式进行讲解,指出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体现了以“平等、参与、共享”为核心的现代文明社会理念,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上升为国家制度。民法典充分肯定残疾作为民事主体的平等地位,注重残疾人民事权利的平等保护,坚持“特别法”优先“一般法”的原则,确认法律对残疾人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依照其规定”从而肯定了《残疾人保障法》等立法在法律适用上的优先地位。法典强化了涉及残疾人的侵权责任的划分,还强化了与残疾人有关的社会责任,这些规定有利于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有助于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助残氛围和秩序。
对征收残疾人保障金的意义、为什么要收残保金、单位缴纳残保金作用、残保金对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意义及残保金使用范围等进行讲解。征收残疾人保障金一是保证残疾人权益,二是促进残疾人就业,三是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收取残保金目的是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减少社会的不平等现象,鼓励企业与机构雇用残疾人,保证残疾人权益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以及残疾人保障金使用范围、残疾人保证金缴纳标准、哪些企业要交纳残保金、征收残保金的法律依据等进行了讲解。用人单位不安排残疾人就业需缴纳保证金,达标和超过规定比例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多方面给予扶持。
通过讲解,让在场人员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与支持。 解读完条例和保障法后,吕安全围绕《民法典》《残疾人保障法》中近 30 多个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条款进行深度讲解,强调了《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以及对残疾人权益保护的特别规定。
在培训过程中,参加培训的人员纷纷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展开交流,有的询问残疾人就业具体政策的落实细节,有的探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纠纷如何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大家各抒己见,吕安全律师也针对大家的问题一一耐心解答,现场气氛活跃。
在此次法律法规宣讲中,吕安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到场人员讲述了残疾人群体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知识,解答了残疾人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残疾人群体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到会残疾人表示:“今天吕安全律师的普法宣讲,内容全面,很有深度,接地气,让我们知道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残疾人关心关爱的政策,明白了法律怎样保护残疾人权利的,使我们残疾人知道了康复、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我们心里踏实多了。欢迎吕律师多为我们宣讲法律知识。”
何晓翔最后要求:下一步,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将进一步加大涉残法律法规的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会同各部门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实现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零距离、零等待”,并开展困难残疾人家庭帮扶、扶残助残等实践活动,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推动绵阳市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
(作者:陈欣雨 正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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