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编者按:房产开发商应该讲诚信,该办的产权证托了7年不办。希望有关部门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关心关注一下群众反应的问题。
我以业主的身份向你们反映,绵阳市临园路中段翠花街107号绵阳市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田绍树,售房交钥匙七年多了,至今未给一部分业主办理房产证,也未作任何解释说明。我是购买光明华都18楼7号的业主;我于2010年10月17日购房,早已交清了购房款,房屋面积补差款,代收产权证契税、手续费和维修基金。前几年去催问还有人搪塞,推诿,后来去就找不到人,打电话不接了。先后去了几十次,七年多过去了,至今开发商不作解释,不向业主说明,这种行为实在是和我们美丽幸福绵阳称谓相去甚远。
绵阳市临园路中段翠花街107号光明华都部分至今未领产权证的业主:来信人许先生 13778016413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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