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2月16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绵阳市工商局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7”。此次专项行动以“净市场、促公平、助发展”为主题,包括省局确定的“强化商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竞争行为”2个子行动,和绵阳市确定的房地产建材行业、广告行业2个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商品质量监管,一是开展冬季取暖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切实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二是组织消防器材质量专项抽检,严肃查处销售不合格消防器材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钢材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建材市场的良好秩序;四是以节令性、季节性商品质量为重点,加大对成品油、化肥、农膜等重点商品的抽查检验力度,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切实净化市场消费环境;五是依法公布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曝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消费警示和消费引导;六是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案件线索排查,推进“诉转案”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一是严厉查处“傍名牌”仿冒行为。针对白酒、钢材、家电、日用百货、食品、取暖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假冒、仿冒行为进行查处。二是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节日消费的重点商品及市场热销商品虚假打折、虚构交易、误导消费等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针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公用企业滥收费用、指定交易、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公用企业经营行为。四是打击和查处新型网络传销违法行为。
房地产建材行业专项整治,一是查处房地产行业的虚假宣传和广告违法行为,特别是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违法行为;二是查处为房地产开发提供公共资源及服务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网络等公用企业的指定交易、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三是查处建筑材料、设备设施等的假冒伪劣行为;四是查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五是查处强制搭售、滥收费用、违规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六是查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广告行业专项整治,一是突出打击以非法集资、高息揽储为目的,严重扰乱社会正常金融秩序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二是针对医药、食品、招商投资、金融服务、酒类、普通商品等类别广告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三是加大对电视、广播、报纸、户外、印刷品等媒介的监测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宣传,震慑违法行为,并对广告案件中涉及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和广告代言人进行全链条查处。四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以“元旦”、“春节”传统节日为重点监测检查时段,以商场、超市内的商品外包装等广告为重点监测检查内容,严查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五是严厉查处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作虚假质量表示,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将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竞争秩序,助推我市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作出重要贡献。 (绵阳市工商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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