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我市公安部门开始受理天津、江西、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吉林、山东11个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以往,身份证异地丢失,将返回户籍地派出所补领。如今,根据公安部部署,省公安厅统一安排,经与有关省市公安机关协调对接,从7月1日起,在绵阳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上述11个省市的户籍人员,可凭相关手续,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我市在七县三区共设置有11个受理点。(田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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