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我市住房公积金出新规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5-30  发稿编辑:韩春梅

 

完善贷款政策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借款人及配偶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记录中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的套数,将作为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依据。

取消异地贷款的户籍限制

我市将取消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限制。

调整信用认定标准,完善合同管理

个人信用认定时限,由原来的近5年以内调整为近2年以内。而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客户信用将按风险等级界定为正常类、关注类、禁入类3类,并按信用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核标准。

调整提取政策

调整购房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提取公积金的认定标准

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在购房合同(备案)生效3年内,单位集资房合同1年内,或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年内,并付清购房款或支付首次购房款(集资款)后,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不超过购房款(集资款)的住房公积金。

放宽提取范围

直系亲属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第一条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凭有关证明材料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支持困难家庭的提取

“我市还专门针对困难家庭职工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说,缴存人按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生活困难,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提取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

调整调出人员的提取

缴存人调出本市行政区外,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办理提取销户或住房公积金转移。

简化租房提取手续

缴存人在缴存地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只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房证明。(郭若雪)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