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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解邻里结 十年积怨终化解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3-05  发稿编辑:韩春梅

 

“真的很感谢各位领导和法官,终于可以告慰我的亡夫了!”手捧着刚刚收到的执行标的款,梁玉琼情绪激动感激地说到。

2003年4月的一天上午,林明和薛凯来到同村的梁晶家中,以梁晶之夫郑修与林明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为由,使用武力相威胁要求郑修赔礼道歉,不堪屈辱的郑修服毒自杀。为替亡夫讨回公道,几经波折寻求帮助无果。2007年,梁晶一纸诉状将林明和薛凯告上法庭。受理案件的三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林明、薛凯存在一定过错并根据各自过错程度作出了相应的赔偿判决。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拒绝支付赔偿款,梁晶遂向三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局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知了两被执行人,但因二人均外出务工无法联络。经查,两被执行人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014年1月,梁晶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林明、薛凯已回家准备过年的线索。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局承办法官立即赶到三台县龙树镇两被执行人家中,要求二人履行判决。但林明、薛凯态度坚决,拒不履行判决,还认为自己很冤枉,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下,二人同意来法院和梁晶共同协商赔偿一事。

再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后,梁晶与林明、薛凯最终自同意各让一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两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梁晶7190元。

2014年2月26日,收到执行款后的梁晶情绪十分激动,几度哽咽。“十年了,今天终于有了结果,亡夫也可以安息了”,十年的积怨,直到此刻,梁晶才真正的卸下来,原谅了林明和薛凯。在旁的执行法官们看到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往日的积怨,恢复和睦的邻里关系,都忘记了多日来的奔波劳累。(三台县人民法院   罗丽、张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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