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林书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绵阳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出台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10-31  发稿编辑:景秀丽

昨(30)日,市长林书成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绵阳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事项。

根据《绵阳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救助对象包括:农村五保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确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员。《办法》确定: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患有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种重特大疾病的城乡困难群众进行救助。

根据《办法》,医疗救助对象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再减去民政医疗救助等其他方式救助金额,一年内对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剩余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按自付费用20%—30%给予医疗救助,全年累计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3.5万元。

会议指出,制定并实施《绵阳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规范医疗救助工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有效举措,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的同时,加强救助资金监管,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努力提高我市医疗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真正让群众得实惠。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城区部分新建道路桥梁拟命名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绵阳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绵阳市国有投资项目中介机构服务库建立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绵阳市公民献血管理办法(修订)》、《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通知》、《绵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等事项。(张琨)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