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游仙区检察院通过人文化办案,积极开展了受害人救助工作,成功帮助受害人兑现落实刑事救助金5人次,12余万余元。单位和干警为受害人捐助资金、申请助学、医疗、困难资助等费用3人次,1万余元。受害人先后向检察机关送上了锦旗和感谢信。高检、省检、市检院和中国检察日报、正义网、中国新闻网等各大媒体都相继报道了游仙区院开展该项工作的成效,2010年3月5日《检察日报》刊载了该院办理的贾某某强奸一案,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为检察改革三十年成就之刑事被害人救助篇中的典型案例。在全市率先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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