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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深入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创建活动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0-18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三台县积极探索丘区农业人口大县做好基层人口计划生育的有效途径,及时推广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先进经验,促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工作深入发展,在全县广大村居深入开展了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创建,维护了广大育龄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中的权力,增强了自我约束能力,夯实了基层基础,提升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8%,全县政策生育率达到 91.27%。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书记、县长分别任正、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创建工作《通知》和《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创建活动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建章立制、强化效果、突出特色”。各镇乡村(居)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层层签定了创建目标责任书和“两包一挂”绩效考核办法,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分工科学、责任到位。

(二)宣传到位,动员深入,氛围浓厚。2007年以来,我县建立1058处规范的人口计生宣传阵地,建设人口文化新村110个,生育文化大院500个,人口文化街20条,每年向干部、群众家庭发出《计划生育公开信》35万余份,开展生育文化“揪揪会”活动,创作了以“婚育新风”为主题的歌曲《告诉爸妈一句话》和以“少生优生”为主题的《孕期大摆谱》巡回演出。各镇乡及相关单位抓住又创建活动契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教育,紧密结合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专项活动,采取有线电视、二级广播站(台)、领导专题讲座、黑板报、标语和流动服务车进村入户宣传。各镇乡、村(居)分别层层召开动员会和培训会,大张旗鼓进行创建宣传,营造了创建活动良好氛围,在全县迅速掀起创建热潮。

(三)立足实际,抓住重点,完善规章。根据县创建领导小组《实施意见》,各镇乡立足实际,按照创建具体要求,讨论修改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公约)》、《服务协议(合同)》,严格遵循“三上三下”、“一村一式”和“三不签”的要求,杜绝了“墙上自治”、“纸上自治”,突出了基层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保证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平等,体现了合法性、适用性和自主性,所有约束事前有约定,事后有兑现,群众能接受。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平台,建立健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承诺制度》、《公开举报制度》、《评议监督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等工作制度,实现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管理规范。

(四)强化监督,科学引导,很抓落实。在创建活动中,各部门各乡镇牢牢抓住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方针,不断完善和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成立了村(居)民代表议事会、监事会,有效地推进了监督公约和服务协议的落实,充分激发了基层群众的参与意识,使村(居)民自治充分体现了旺盛的生命力和活力,群众充分行使了村级人口计生事务全过程管理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和评议权,履约率达到90%以上,真正做到了“民定、民签、民管、民评”。

(五)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形成规范。全县上下积极巩固和发展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档案,村(居)自治的基层基础工作形成了规范。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村居,镇乡、村(居)计生办、村服务室、人口文化室、协会活动阵地和生育文化大院、中心户等宣传阵地的建设配套形成合力。依法行政责任制明确,“三查一治”落实,孕前服务和知情选择明显增强,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更贴近群众的需求,群众的满意度和知晓率不断提高,村(居)民自治工作正在发挥其在计生工作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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