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按照省厅要求,我市将7家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纳入了四川省首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范围。2011年5月,在参加省厅组织召开的四川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会议后,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环发[2010]85号)、四川省环保厅《关于扎实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11]468号)文件的精神,市环保局落实了由分管领导主抓,专人承办的工作机制;召集参加试点企业开专题会,听取了企业意见,对企业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完成时限;主动邀请人保和平安绵阳分公司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要求承保单位主动与企业联系,有针对性的编制适合每个企业的投保方案;积极参与投保单位和承保单位之间的协调事宜,对个别进度缓慢、双方存在分歧较大、久悬未决的企业进行了单独协调,确保了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目前,我市顺利完成了7家试点企业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并额外增加了一家投保单位,总投保保费累计金额为332644元,累计责任限额2050万元,为后期全面推进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奠定了基础。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