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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院圆满调结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8-26  发稿编辑:景秀丽

8月24日上午,四川江油市红太阳幼儿园园长谭晓蓉从法官姚立冬手上领到了25万元补偿款,至此这起原被告争执多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在法官九次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3年3月,原告江油市中坝镇新场村一组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并经该村委会同意,将其自有集体土地8.53亩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租赁给被告谭顺洪使用,租期13年,每年租金固定为43000元,同时还约定被告谭顺洪可部分转租,但不得整体转租。同年5月,被告谭顺洪即将该土地2580平方米转租给第三人四川豪运立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05年3月,该公司又将其所租土地再次转租给第三人江油市红太阳幼儿园进行办学至今。2009年因被告谭顺洪拒绝支付所租赁建筑物的房屋维修费和存在再次转租行为,引发了原告所在村组社员的极大不满,强烈要求解除原《租赁合同》、收回租赁土地,故原告于2010年3月向江油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前,因被告谭顺洪与原告村组代表发生争执,进而社员找到红太阳幼儿园要求收回土地,双方再次发生新的纠纷,造成社员在幼儿园围墙上写满了“拆”字和学校门口堆满沙石,阻扰学校正常办学,加之不明真相的人员参与,事态变得更加尖锐,经常会有一、两百人聚集在幼儿园周围,江油市中坝镇政府及当地公安机关多次出面协调,但仍无法得到解决,社员群众及红太阳幼儿园、家长也多次向市政府、信访办、妇联等单位上访,并提出要静坐政府讨要说法,虽经相关部门安抚和解释,仍无法平息矛盾的进一步升级。

江油法院受理此案后,针对案件的特殊性,首先从做好解释工作入手,为平息事态进一步的激化,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及时向上级机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同时利用节假日上门做当事人工作,对不明真相的群众提出的问题作耐心的解答,让他们满意而归。

在案件审理中,红太阳幼儿园因涉及到两次报名开学入课,但当地群众提出租赁合同不解除就不准办学的要求,造成学校无法进行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也给校园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而双方又互不相让,矛盾继续升级。江油法院立即启动处理预案,会同公安、镇政府、教体局及社区等部门再次主持多方协调,通过反复做解释工作,达成了幼儿园暂缓开课的初步意见,矛盾又再次得到了平息。
此后,通过法官们的不懈努力,反复征询多方当事人的意见,并最终形成了调解意见,均同意解除原各方租赁合同,原告给予适当补偿,收回原租赁土地,红太阳幼儿园就地办学至2010年8月底后撤除,法院同时免收案件诉讼费。通过法官九次不懈努力,长达一年的讼争终于案结事了。

幼儿园和社区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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