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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检察院基层检察官替群众分忧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7-22  发稿编辑:景秀丽

        2011年7月11日, 绵阳电视台一频道的绵阳新闻:游仙区检察院的驻魏城检察工作室的基层检察官们,本着关注民生,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法理念,帮助解决申诉人家庭面临的困难的新闻报道后,近日,家住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文昌宫村4组的夏菊华母女,冒着高温酷暑,步行一个半小时来到游仙区检察院,满含热泪向游仙区院检察长杨德辉,控申科及魏城检察工作室送来写有“执政为民风格高,关爱百姓好公仆”、“为民服务秉公执法,清政廉洁品德高尚”的两面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检察院帮助其拿到补偿费和对其家庭的关怀。
  2009年5月2日,夏菊华的丈夫任朝银搭乘邻居任福廷驾驶的货车,不幸摔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经交警部门认定,任福廷负全部责任。对任福廷应承担的死亡赔偿问题,夏菊华考虑到任福廷也是好心,加之两家是邻居,所以在绵阳市交警直属三大队的主持下,同意其赔偿丧葬费、补偿费共计32000元。其中余下的20000元,协议当天付5000元,剩下的15000元分5年结清。任福廷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但时隔两年,任福廷根本没有履行协议,应付的15000元补偿费分文未给。夏菊华多次催促,但任福廷都以拿不出钱为借口。束手无策的夏菊华只好找到主持调解的交警大队,但是效果不佳。无奈之下,夏菊华找到游仙区人民检察院求助,请求给予法律帮助。
  该院对夏菊华的来访高度重视,由控申部门通过调查核实,得知夏菊华反映的问题属实。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控申部门将夏菊华的问题融入检调对接的工作之中,魏城检察工作室与魏城大调解中心到双方当事人居住地,与任福廷进行了交涉,讲明了有关法律规定,希望他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同时也希望邻里之间要互让互谅,搞好团结。在检察院干警的努力调解下,任福廷当即履行两年期的补偿费6000元,余下的9000元仍然每年按照原来订的协议履行。
        与此同时,游仙区院本着关注民生,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法理念,帮助解决申诉人家庭面临的困难。检察长杨德辉和干警先后到夏菊华家看望慰问其94岁的老母亲和12岁的女儿,并从个人工资中拿出800元,交到夏菊华手中,用于其家庭生活和女儿读书开支。今年7月,他又主动出面帮助联系夏菊华女儿读初中的事宜,使其女儿将在今年秋季开学读上魏城中学。在此期间,市院宣教处处长唐晓燕和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魏玉蓉也十分关心其家人的生活疾苦,也伸出温暖之手向夏菊华的女儿捐助百元现金,献上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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