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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求赡养 人民调解来帮忙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6-20  发稿编辑:景秀丽

        胡志强,男,现已71岁高龄,独居于乐兴镇先峰村六组。2003年因其三个子女一直未积极履行赡养义务,老人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了法院,要求每月每人支付给他五百元生活费。经法院审理作出每人每月支付一百五十元生活费给老人的判决,但七年以来其子女并没有完全按照判决书履行。大儿子胡立山和二女儿分别在七年内给老人了八千四百元和九千元的生活费,三儿子胡立勋前后只给了二千七百元的生活费。为此,胡大爷多次找到三儿子一家,但由于三儿子胡立勋一直在外打工,家里只剩下儿媳和孙女,此事迟迟未得到解决。在久拖未决且生活实在困难的情况下,2011年3月3日胡志强老人找到乐兴镇人民政府要求解决,并声称如果解决不下来此事就从政府大楼上跳下来。
       鉴于事态严重,乐兴镇党委政府迅速反应,指示司法所调解这起老人赡养案。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安排先锋村六组组长安抚胡大爷的情绪并接回村里之后,针对胡志强老人与其子女之间的赡养纠纷,召集镇综治办干部、先峰村党支部书记以及先峰六组组长一起讨论调解方案并组建专案调解小组。
       3月4日上午10时许,调解小组来到了胡志强三儿子胡立勋家,并邀请了胡立勋之妻徐二女(当地人这么叫)和她的母亲以及胡志强的侄女等亲属参加调解。因胡立勋外出务工只有其妻在家,加之胡大爷和儿媳的多年矛盾使得调解工作一度处于十分胶着的状态。中午12时许,双方情势还没见缓和,调解小组决定分别做工作。鉴于老三刚建房,其女残疾、妻子多病的具体情况,调解员建议赡养费用适当减少并另称口粮。调解员提出建议后双方开始均不同意,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劝说并通过电话与三儿子胡立勋直接沟通,终于达成由胡立勋每月支付五十元生活费另外每月称口粮十公斤给其父胡志强的协议并当场履行。
       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空巢老人“的现象屡见不鲜。而老人“空巢”在家就使得赡养问题难以解决。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深入工作,联动镇、村、组三级干部深入当事人家庭调解,使孤独在家的空巢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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