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5.12”特大地震中全国受损最为严重的政法部门之一。突如其来的灾难将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公区全部掩埋,27条鲜活的生命被无情吞噬,幸存的16名干警身负重伤,且无家可归。北川法院以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统领法院工作全局,在省法院、市中院、市委政法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县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兄弟省市法院的无私援助下,众志成城、绝境奋起,克服重重困难,认真落实“三个至上”要求,大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六大体系”建设,坚持能动司法,切实抓好涉灾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灾区群众提供公正、公平、高效的司法服务,赢得了上级法院、县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向前!向前!向前!
时任副院长的桂勇同志从倒塌了的县政府办公大楼里逃生后,不顾个人安危,跑向曲山小学营救师生。组织一批抢险队员,为聚集在政府广场的群众搬来了饮用水、食品和毛巾等。领被困的受灾群众向安全地带转移……副院长李芝军顾不上照顾多病的妻子,接受组织的安排立刻加入到抢救学生的行列,在救人现场,他持续工作了几天几夜没合眼,从倒塌的教学楼废墟里抢救出十余名幸存学生和二十余名遇难学生的尸体……执行局长祝继红得知在校读书的儿子已被埋在废墟中的噩耗后,将悲痛埋在心底,毅然接受组织安排与群众一起投入到抢救学生的行列中……唯一从废墟中爬出、创下生还奇迹的敬代晖,凭着坚强的毅力,用自己的双手与死神搏斗,挣扎出来时,双手已是血肉模糊,白骨外露,但是他强忍巨痛,匍匐向前……
地震后的第三天,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迅速建立了临时党支部,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临时办公室,16名幸存干警在党支部的带领下,立刻开始投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第一面鲜红的党旗高高飘扬在废墟上……
时任绵阳中院行政庭庭长的魏宗久同志,当时在山东参加全国行政审判研修班学习,当他得知家乡受灾,立即请假申请到抗震救灾第一线,他软缠硬磨地搭乘上山东援建的货运直升机于次日回到了绵阳,回家后没顾上和家人见面就临危受命来到北川法院,带领幸存干警撑起了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这面旗帜。
重建!重建!重建!
在以魏宗久同志为班长的全体班子成员带领下,全院干警克难攻坚,战天斗地,齐心共进,大步踏走上灾后恢复重建的艰辛历程。
根据中央“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号召,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克服了居无定所的“游牧”生活,克服了“缺钱、缺人、却装备”的尴尬局面:从绵阳市中级法院搬到永兴福利院,再到安洲驾校,到租用的临时办公点。从全院人员挤在不足十平米的帐篷内,到后来三个五个能住上一间活动板房,再到“家带店”的砖混房。夏天的铺盖湿的能挤出水来,时间长了,风湿病痛折磨着每位干警。严寒、酷暑、蛇鼠、病痛、噪音,考验着每一名干警的忍耐限度,也就是这特殊的两年时间,历练和锻炼了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每一名干警,造就了这支困难压不垮、危险吓不倒的英雄之师,以钢铁般的意志加入到恢复重建的历史行列。
通过“一调二考三聘”的方式加速队伍重建。一是市委组织部、市中院选派优秀干部1名到我院工作,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二是通过省高院选调了6名业务骨干充实审判力量;三是统招了2名法官,6名法官助理,3名政法体改生,3名法警,1名网管,1名会计。现在共有中央政法编制50人,现有正式干警39名,13名临聘人员,为全面恢复法院各项审判职能工作和自身灾后重建提供坚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组织保障。
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在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除满足自身审执工作需要,还要抽调精干力量参与新县城、山东大道、曲山镇、禹里乡的拆迁及永兴板房区、擂鼓镇的维稳等工作,及时选派对县情熟悉、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的干警进驻禹里乡实地帮扶,采取测量勘察、集中走访等方式对该乡灾后重建工作进行深入调研,按照“就地、就近、分散”的原则对失地农户进行安置。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为灾后重建出谋划策。如提出的《关于财产征收、征用补偿的法律意见》、《规范河道采砂市场的几点建议》等司法建议被县政府采纳。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严重犯罪,将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积极参与“打黑除恶”和打击酒后交通肇事犯罪等专项斗争,特别是危害、扰乱灾区社会稳定的恶性案件,对涉案罪犯依法予以坚决惩处。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予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加大刑事案件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力度,震后刑事附带民事及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达100%。延伸审判职能,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寓教于审,做好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及时提出防范治安隐患的司法建议,切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始终将案结事了作为民事审判的最终目标,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审理涉及灾后农村土地承包、死亡补偿金、抚恤金分配、宅基地划分、农用生产资料销售等涉农案件,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因企业改制、破产引发的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积极配合做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依法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涉及灾后重建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征地拆迁、建设规划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坚持“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新型诉讼模式,形成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全力协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行政拆迁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矛盾,最大限度地促进官民和谐。
全力推进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对执行积案,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逐一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圆满完成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任务。改进执行方法。建立完善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机制,推行限期执行、到期预警、逾期易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同时还健全了执行监督、执行备案登记、执行案款集中管理等机制,促进执行公开,保障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诉讼权利。严格执行救助机制。对申请执行救助的当事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执行救助金21万元。
设立灾区特有的调判机构。成立涉灾案件调解和裁判领导小组,建立了“立案调解速裁中心”、“立案接待中心”和“政策法律咨询处”,组建司法调解中心,流程公示,制度上墙,人员就位。同时,将全院具有审判资格的15名审判员作为兼职调解员,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0名人民陪审员作为人民调解员,并邀请部分政协委员作为特邀调解员。两年来年立案调结百余件,调解率100%,平均调解周期仅5个小时,息诉率达100%。加强司法调解与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对接。紧紧依托全县23个乡镇、10个板房区所设立的法律事务中心和各村(社区)设立的153个法制工作室,使矛盾纠纷进入诉讼前就先行调解。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以专家学者教理论、资深法官授经验、专职调解员谈技巧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对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涉及灾区社会稳定的案件,主动介入,有计划地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庭审,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注重整合资源,实行全程调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完善从诉前到庭后全程调解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庭前委托调解、庭中邀请调解和判前释明调解的快速化解纠纷的功效,将调解工作移向判前,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崛起!崛起!崛起!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震后共受理各类案件2168件,审结1951件,无一错案。
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紧紧抓住灾后恢复重建的历史机遇,用好用实重建政策,积极推进法院审判大楼、人民法庭重建工作。经多方争取,新县城法院审判办公楼与永昌人民法庭合建,总建筑面积6674㎡的审判办公综合楼拔地而起,其他 5个人民法庭已逐步投入使用。信息化建总投资320万元,初步实现网上办公办案,对案件审判、执行各环节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网络动态跟踪和实时监控,实现了审判流程网络动态节点控制和静态评查,使用审判绩效考核数据信息化、科学化,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化、常态化。它们的建成必将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必将为灾区群众提供更为快捷、更为高效、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贡献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授予“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副院长桂勇、李芝军,执行局局长祝继红被授予“抗震救灾英雄个人”荣誉称号,原副院长桂勇、李芝军两位同志被荣记个人一等功,擂鼓法庭庭长杨厚全被授予“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9年,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又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调研先进单位、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六无”法院;2010年被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主题活动先进集体、争先创优先进集体,并获“争先创优”集体三等功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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