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涪城区的会客厅打造拆迁安置、金加岭工业园区总部建设拆迁安置、城际铁路拆迁安置、城中村拆迁改造安置等项目,区纪委、监察局在对拆迁安置工作、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工作中,创新了“危险点”分析方法、“权力分割问责”制等方法,并将之适用于石塘工业园区拆迁安置、29基地拆迁安置工程以及红线外区城拆迁项目,先后派出纪委干部参与到拆迁工作之中,贯彻以预防为主的理念,对“危险点”部位采取事前分析、制定防范措施、适时监督监控、跟进警示和诫免、拆迁后回访调查等有效方法,取得了初步成效。
我区29基地拆迁工作概况
29基地新区项目在涪城区范围内共征收集体土地3789亩(其中29基地征地3512亩,安置小区用地277亩),涉及石塘、新皂两镇3个村14个社。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指挥部及29基地的总体要求,本着“讲政治、顾大局”的原则,我区自加压力,顺利实现了早日交地的目标。5月6日,29基地新区项目用地以我区为主顺利封园并举行交地仪式,圆满向部队全面移交3512亩项目用地。得到了总装备部和市委、市政府、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29基地新区项目及相关区域共拆迁农户697户,支付拆迁资金10598.10万元;企业43户,支付拆迁资金4010.4万元,全面完成总拆迁任务。
拆迁引发职务犯罪的原因剖析
拆迁工作是易发职务犯罪的高危行业,因此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部位。我们认为,拆迁中引发的职务犯罪有以下原因:主观原因,一是执法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在社会不正之风影响下私欲膨胀,认为拆迁工作是阶段性的工作,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能贪就贪,能占就占,不计后果。二是对征地拆迁责任心不强。存在“短期行为”思想,对自己负责的拆迁工作情况不了解、不掌握,对拆迁材料的审核大部分停留在纸面上,很少到实地复核;即使到实地,也仅仅是走走看看,并没有进行实质的复核,对拆迁工作暴露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并向上级汇报。客观原因,一是权力过于集中,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相关部门往往为了方便起见,将一些决定性环节交由一个组织来负责,往往忽略了对这些关键环节的监督,这样给这个负责组织形成权力独占的局面,最终产生了腐败。二是征地拆迁工作制度不够完善,拆迁工作透明度不够。
对我区拆迁工作中存在职务犯罪危险点分析
通过上述剖析,我们发现在拆迁中有很多易发犯罪“危险点”没有被高度重视,没有从源头上采取相应预防措施予以遏制。在很多易发犯罪环节,通过采取监控手段和措施是完全可以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因此,在我区29基地拆迁安置工作中,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我们派出党风室、检察院职务犯罪科长参加到29基地拆迁安置职务犯罪预防之中。首先,我们协同区拆迁办公室、以及农口等部门召开座谈会,找准我区拆迁工作中的“危险点”:一是交易型职务犯罪。收受贿赂,内外勾结,多算人口,多测量米数,虚拟证件实数为被拆迁户谋得补偿;二是直接占有型职务犯罪。无中生有,冒名顶替直接获利;三是渎职型职务犯罪。不认真履行职责,该调查的不调查,有问题的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
预防和打击大拆迁安置中的职务犯罪防范措施及思考
为保证国家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避免在拆迁安置改造工程中的职务犯罪行为,区纪委以及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依据以上“危险点”制定了如下防范措施:
制定完善拆迁安置政策,严堵“政策空子”;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拆迁工作;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合理设置和划分部门职能;实行专项廉洁监督制度;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抓住关键环节进行重点预防;及时查办发生在使用资金项目中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共同推进监察建议的落实,健全内控机制;完善经费使用制度,严格管理控制拆迁“工作费用”。用于暗中补贴拆迁户或对个别矛盾进行协调的补偿应予取消,变暗补为明补,使拆迁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便于群众监督。用于对拆迁工作人员的加班费、奖励费、手机费等补贴的工作费用应根据具体情况,严格制定标准,严格控制范围,规范操作并对全程进行跟踪审计和监督管理。
区委、区政府采纳了区纪委、监察局的监察建议,七项措施行之有效,有效遏制和预防了我区在拆迁安置项目中职务犯罪的发生,保证了国家资金的安全使用。由于“危险点”找得准,工作措施得当,虽然拆迁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但29基地工程目前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吴靖平书记、曾万明市长多次对我区29基地拆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找准“危险点”把预防“关口”提前,促进了大拆迁“阳光操作”,从而保证了拆迁工作和谐、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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