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认真传达市国动委(扩大)会议精神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4-25 发稿编辑:景秀丽
4月20日上午,市人防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贯彻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根据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副市长林新、军分区司令员杨令泉、市国动委秘书长、军分区参谋长向乾宗的讲话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履行国防动员职能,加强人防战备建设,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梁海洲结合全市人防战备建设实际,提出了如下贯彻意见。
一、要按照国务委员、国防部长梁光烈同志来绵视察国防动员工作时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国防动员法》,要结合庆祝人民防空成立60周年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普及国防教育和防空防灾知识,扎实开展《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进厂、入校、到社区活动。以此增强广大群众国防意识和防空防灾意识。
二、加强人防应急分队建设。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加强国防后务力量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0]2号文件精神,市人防办要在重点抓好应急通信专业分队建设的同时,结合绵阳地震重灾区的实际,组建一支20至30人的人民防空防灾心理救援队。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要加强经常性的信息保障业务训练和设备维护。党组成员、指挥通信人员要随时参训,熟悉指挥信息保障业务,确保关键时刻通信技术系统靠得住、用得上。
三、加快疏散地域和核心疏散基地建设。根据〈绵阳市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结合城区规划和城市人口变化,适当调整城市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地域建设。5月12日前完成市防空防灾核心疏散基地选址工作,加快建设步伐。
四、加强市县人防机构建设。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要坚决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切实加强人防机构、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人防职能转变。县(市)人防部门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人武部领导汇报,主动与县编制部门沟通协调,保持县级人防机构队伍稳定。按照国发[2008]4号文件要求,抓紧落实市(县)军事机关1名领导兼任市(县)人防办副主任职务,确保军事机关对人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市人防办要加强对新组建的县级人防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及时帮助研究解决县级人防机构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要加强对新进人防机构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确保县级人防机构顺利履行防空防灾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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