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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院文明执法彰显人道之爱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4-18  发稿编辑:刘庆

 

    “人犯也是人,罪犯也有情,哪怕就是对待死刑犯,我们的执法也要人道和文明。”在今春开展的“文明值庭,人道执刑”专题活动中,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警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4月9日上午,在该院的人犯候审室里,记者再次目睹了人民法警给即将宣判,并被执行死刑的死刑犯冯小强点烟的动人情景。


    2007年6月,冯小强(男,汉族,1974年2月2日出生于四川省绵阳市,高中文化,系绵阳市游仙区建华乡石垭村农民)因经济拮据而心生绑架他人勒索钱财之恶念。同年7月8时4时许,采取手卡拳击、以石头、电瓶灯击打头部等手段,致其舅母周胜华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其后,冯又给其舅张宗荣打电话,索要赎金50000元。案经两审终审,冯犯罪有应得,近日被最高人民法院一纸裁定,核准了四川高院维持绵阳中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冯小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本案宣判前,冯小强在绵阳中院的候审室里,接受当地新闻媒体的采访。这时,中院法警支队的支队长鹿锋就叫身边的一位年青法警给冯犯点了一支烟。采访结束后,鹿支队长又平和地对那位法警说:“再给他(指冯犯)点支烟。”于是,那位法警又给冯小强点了一支烟。可万没想到,就是这人生的最后一支烟,令冯犯感动不已。在被押赴刑场结束罪恶的生命时,冯小强热泪盈眶地对笔者说:“人民法院好。就凭这支烟,如果人有二辈子,我二辈子也一定要遵纪守法,当好人……”(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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