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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2-01  发稿编辑:刘庆


    1月25日,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在东津酒店召开。市民政局副局长周志勇主持会议。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科长卿官亮、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何树辉到会并讲话,中共绵阳市社团工委书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组长张学民作重要讲话。会上,市社团工委副书记、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副组长苏兴高传达了中央、省和市领导有关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讲话及其会议精神,涪城区、三台县新社会组织负责人分别就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以及党建工作的情况作了汇报。


    张学民指出,全市登记注册新社会组织1750个,其中社会团体1165个,民办非企业585个。据初步统计,全市新社会组织兼职工作人员有党员4665人,党组织关系在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中有1691人,应建党组织有80个,目前已建党组织58个,其中党委3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50个,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仅达3.3%。因此,加快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十分迫切,而且是一次必须高度重视和落实的政治任务。


    张学民强调,要针对社会组织不同特点,认真研究解决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新社会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原则应任党组织书记。二是对符合条件但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建立党组织。三是对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社会组织,可以将兼职工作人员中党员临时关系转入其中后,成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四是对专职工作人员中党员只有1—2名又无兼职人员是党员的,应确定一名政治指导员,负责党建工作。五是由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组织成立的学会、协会、可以以学会、协会成立党支部,列入机关党建管理。六是对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要及时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培养入党。七是对分布不均的社会组织,可能采取行业统建、区域联建等模式,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的党的建设,力争早日实现党在社会组织中的全覆盖。(本报记者  秦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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