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明年起我市农村低保调至100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1-06  发稿编辑:刘庆

    记者日前获悉,明年起,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现行的80元(每人每月,以下省略)提高到100元,同时涪城、游仙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将由目前的190元提高到210元。


    据了解,我市现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于2007年8月。城镇标准为绵阳城区190元,江油、平武180元,北川175元,三台、安县、盐亭、梓潼170元。今年以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和生活必需品消费价格不断上涨,广大低保户基本生活也受到一定影响。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市民政局经过反复调查测算,提出了提高保障标准的具体方案。各县市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及低保工作实际,按照《低保条例》和《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相应调整当地低保标准。(本报记者  刘庆)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