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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养老医疗保险缴纳基数确定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4-27  发稿编辑:刘庆


    4月22日,绵阳市社保中心正式公布了2009年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分别为25038元和22794元。市本级参保的个体人员可以到市社保大厅办理缴费业务。


    根据社保缴费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要使用上一年度全省、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于每年省、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每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也会相应不同。2008年度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038元,今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仍是20%,所以个体参保人员2009年度的养老保险最低缴费为3005元,比去年增加447元。根据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分为5个档次:如按省平均工资100%作为缴费基数,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25038元×100%×20%=5007.6元;如按省平均工资90%作为缴费基数,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25038元×90%×20%=4506.84元;如按省平均工资80%作为缴费基数,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25038元×80%×20%=4006.08元;如按省平均工资70%作为缴费基数,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25038元×70%×20%=3505.32元;如按省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25038元×60%×20%=3005元。如按2008年度我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794元计算,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0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为2051.46元。同时,除个体参保人员外的单位在岗职工,缴纳2009年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缴费。


    市社保中心特别提醒广大个体参保人员,200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为4月15日至12月20日,一次性缴清。200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今年1月1日开始缴纳,之前缴纳了2009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再补缴,请参保者在6月底前一次性缴清费用。绵阳市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816-2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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