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市物价局召开专项清理中介收费工作会,我市专项清理中介收费工作正式启动。市中介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房管局等25家市级有关部门参加了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专项清理中介机构收费的通知》的规定。
专项清理中介收费工作,既是市物价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诚信绵阳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减轻企业负担,改善企业生产、发展环境,恢复和提高企业灾后重建和发展信心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次专项清理中介收费的重点是:围绕纠正和规范中介服务中的“强制、垄断、恶性竞争”行为,有效地开展清理工作。以纠正强制收费行为、规范垄断收费标准、限制低于服务成本恶性竞争行为为原则,解决中介机构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突出问题的解决,一手抓收费管理制度的建设,做到纠建并举。
专项清理中介收费的范围为:全市法定社会中介机构和发生中介行为的国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非企业组织等,依法或接受授权实施认证(公证)、检验(测)、鉴定、评定(估、价)、咨询(技术服务)、代理(办)以及举办资格考试等收费的行为。
通过此次专项清理对中介机构收费中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定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的;低于服务成本恶性竞争严重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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