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自今年12月19日零时起,大幅度降低成品油批发价和零售价,其中,93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零售价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91元和1.08元左右。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的通知,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将汽、柴油出厂价格每吨降低900元和1100元。最高零售价格比目前零售上限价格每吨降低1160元和1270元。(新华社)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