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因灾受损绵阳三年按5到9成减征个人所得税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10-24  发稿编辑:

    按照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发21号文件的精神,根据《税法》的规定,授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三年内按59成这个幅度对因灾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减征个人所得税。

    据绵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所得税的减征幅度,绵阳市各县市区并不完全一致。

    在绵阳市劳动所得,极重灾区一般执行了9成的减征,重灾区一般执行了8成的减征。非劳动所得,极重灾区一般执行了7成的减征,重灾区一般执行了6成的减征。如果一个人月收入3000元,减去免税标准2000元,剩下1000元应税部分按现行税率计算,应缴税75元,按八成减征执行的话,月收入3000元者每个月则只需缴纳15元税费。这样计算下来,三年时间可以减免2160元税费。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