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9个县(市、区)将享受地震灾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08-17 发稿编辑:
我市9个县(市、区)将享受地震灾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了支持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近日,省财政厅出台了减免地震灾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减免地震灾区部分政府性基金。从今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对四川省地震灾害严重地区免收属于中央基金收入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水路客货运附加费;免收属于地方基金收入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营运旅游汽车客运附加费等。我市9个县(市、区)均在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名单中。
减免地震灾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次性免收因地震灾害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的24种证照工本费。从今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对我市北川、平武、安县、江油4个重灾区同时免收因地震破坏需要灾后重建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地管理费、房屋安全鉴定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我市其它受灾地区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本地实际情况,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上述收费或其它需要减免的收费进行免收或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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