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创新监管和矫正手段,利用微信平台开启了社区矫正“微”模式。
一、建立微信群,加强微信交流,开启“微”关注。平武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将辖区内拥有微信号的社区服刑人员组建了大桥司法所社区矫正微信群。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微信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交流沟通。
二、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律意识,实现“微”帮教。为使社区服刑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微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通过微信重申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其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写好心得。
三、运用微信功能,实时动态掌握,达到“微”监控。为及时准确掌控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微信语音、视频对矫正人员进行跟踪了解,达到面对面直接交流沟通效果。通过图片传输、微信定位,真实掌握、有效监控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工作、生产生活特别是社会活动情况,防止脱管漏管发生。 (万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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