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武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立案前,集中组织了一起交通事故中的伤者、车主、保险公司共同协商选择鉴定机构。这是该院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后首次组织几方当事人在进入诉讼程序前选择鉴定机构。
当事人王某与当事人唐某于2016年10月10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王某受伤,经住院治疗后,现已出院。为了避免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出现重复鉴定情况,造成人力、物力和时间浪费,承办该案的李法官建议先行对王某的医疗费进行鉴定。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交通法庭李法官释明,几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见,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鉴定机构备选库名单中选择了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作为鉴定机构。
李法官表示,很多保险公司和当事人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伤者的伤残等级或者误工时间等提出异议,认为是单方面找的中介机构,案件承办人也认为重新鉴定是当事人的权利,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准许重新鉴定,这样就导致案件审限拖长,也增加了工作量。诉前鉴定既方便当事人在出现纠纷后及时选择鉴定机构,也减少在诉讼过程中出现重复鉴定,减少当事人诉累。(孙家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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