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平武法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签订仪式。院长与院领导、院领导与中层负责同志分别签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门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书面承诺,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和责任追究,切实担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近年来,平武法院将司法廉洁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每年均要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夯实“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全院干警实现了零违规、零举报,平武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纪检先进集体,被市中院“两个主体责任”督查组和司法巡查组高度评价。(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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