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光辉镇三方面,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
一是作风转变意识到位。坚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镇党委与机关干部、村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洁履职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
二是制定措施落实到位。着力完善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追责体系。确保党委“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组织“监督责任”明白落地。
三是责任追究督查到位。一方面建立“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镇纪委对重点项目、重点事项等采取专项督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监督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刘洋彬)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