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最大限度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时间过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任务完成过半的要求,根据年初梓潼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安排,经梓潼县司法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自6月10日开始,抽调法律援助工作股、基层股、律师管理股、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等部门工作人员6人,在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副局长带领下,对全县4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四川经义律师事务所、翠云律师事务所等12个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半年工作督查。截止7月12日,督查组共对32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一个经开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县级单位部门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12个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任务的数量及质量进行了督查。
在所督查的52个站点中,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半年任务的51个,占机构总数的98.07,其中,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质量好的41个,质量好又超任务10%以上的27个,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任务完成的为100%,法律援助服务人次全县累计超过半年任务要求,达2000余人次。咨询登记、司法部信息系统录入、法律援助案件档案、工作日志、例会记录、专项行动(特指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和法律援助需求调查)资料收集等项,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开展工作资料收集详实,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系统使用正常,标识标牌、公示栏目、专用档案柜等基础设施设备完好、工作流程清晰,受援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对1个未完成半年民生工程任务的站点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快进度,保证服务质量,通过下半年的努力,实现全年任务的全面完成。(白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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