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领导抓责任。成立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纪委、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及早宣传抓申报。通过村干、村民组长培训,召开村社群众会等形式,让老百姓真正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是阳光操作抓质量。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制度,对筹资、工程招投标、施工、验收等阳光操作,做到项目确定村民定、项目资金村民用、项目实施村民管。
四是强化监督抓纪律。认真执行县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自筹资金统一纳入财政专项账户。
(吴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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