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平武法院通过采取取保候审为法制平武奠定基础。
一是刑事强制措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最为普遍。共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四种刑事强制措施530人次。其中,刑事拘留157人次,占刑事强制措施总数的29%;取保候审206人次,占刑事强制措施总数的39%;监视居住23人次,占刑事强制措施总数的4%;逮捕144人次,占刑事强制措施总数的28%。
二是取保候审适用范围宽,涉及犯罪种类广。其中,以涉及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被取保的最多,共39人,占取保候审总数的19%;其次是非法持有枪支罪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人数均为29人,均占取保候审总数的14%。
三是采取保证人方式取保候审的多。在被取保候审的人中,采用保证人方式取保的有185人,占取保候审总数的90%;采用财产保方式取保的只有21人,仅占取保候审总数的10%。(蔡佳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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