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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 城居保 增档次 提标准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11-25  发稿编辑:韩春梅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014〕23号)精神,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游仙区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已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并且在省上的缴费档次上新增了1500元、2000元的缴费档次。根据现行政策,从2014年7月1日起,游仙区新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单位:元),再新增3000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分别对应为每人每年40元、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

同时,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按100元/年•人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王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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