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不仅有利于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发展,而且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为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帮助其改过自新,预防其重新犯罪,平武县法院对该县2013年以来交付社区矫正的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并在分管院领导的带领下集中到南坝、水晶两镇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回访帮教。经调查,社区矫正对象均表现良好,没有违反考察规定的情况发生,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该院针对问题分析并提出建议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教育宣传不到位。大部分农村百姓观念滞后,认知程度低,对社区矫正的罪犯存在误解,认为原本该在监狱服刑的罪犯没有被判刑,对缓刑犯和管制犯的社区矫正工作没有正确认识。
二是社区矫正机制不健全。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改造、就业等问题,牵涉的部门繁多,但实践中公、检、法、司、民政等部门的合力未形成,出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机关一家唱独角戏的窘境。
三是专业矫正人员不足。实践中司法机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具体工作由其下设的司法所完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教育学习、组织参加公益劳动等,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大量司法所存在一人一所的情况,难以实现矫正人员的专业化管理。
二、问题建议
一是加大社区矫正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群众正确、理性地看待社区矫正罪犯。
二是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各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共同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要严格社区矫正人员的招录,要求其具备相关法律及社会科学知识,同时建立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谢冬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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