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台县民政局 魏 浩
三台县辖63个镇乡,932个村,109个社区,总人口148万,是典型的丘区农业大县。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民政厅、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局按照“强化四个基础、严格四项管理、构建一套体系”的“441”工作模式,扎实做好了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制度不断健全,操作不断规范,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截至10月底,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2019户、2644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375.0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5200户,51407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4804.78万元。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四个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县上制定出台了分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民政、财政、监察等单位为成员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各相关单位确定分管领导为工作负责人,并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各镇乡也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民政办主任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这为全县从上而下贯彻落实低保政策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县政府坚持将城乡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安排部署。县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局也积极组织对外交流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健全考核机制。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1.对上积极争取。从1998年上级拨款7.7万元起步,今年全县争取保障资金达12724万元(含医疗救助资金)。2.坚持财政配套。县政府一直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所需县级配套资金全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各类资金按进度及时发放。今年,县财政共安排城乡低保配套资金200万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基金5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万元。3.严格规范管理。县财政对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镇乡通过“一折通”按时足额发放给低保对象。同时,该局还不定期邀请县目督办、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镇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
四是强化舆论宣传。该局每年都通过县电视台、政务网、新闻网、广播、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惠民政策、申报程序和救助标准。今年,仅“三台新闻”、“民生播报”、“政策法规之窗”等栏目就专题报道城乡低保工作12期(次),有效提高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民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四项管理
一是严格管理制度。相继出台了《三台县城市低保“三级联审”制度》、《三台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三台县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等指导性文件,为城乡低保工作的有序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在实施城乡低保工作中,全面建立了村(居)委会、镇(乡)和县民政局三级调查审核、三榜公布、三级民主评议(评审)制度,完善了三级档案管理,并在村(居)委会设立了政策公示栏,把政策交给群众,实施阳光操作。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居(村)委会核实—村(居)民代表评议—居(村)委会首次张榜公布—镇乡复核—二次张榜公布—民政部门审批—三次张榜公布—颁发低保金领取证—发放低保金”的申请、审核、批准执行程序,严把核实关、公示关、群众评议关。同时,民政部门、镇乡、村(居)定期或不定期入户调查了解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已纳入低保的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按程序退出低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截至10月底,全县共清理退出城乡低保1534人,新进城乡低保911人。
三是严格信息化建设。自2005年以来,全县加快低保网络化建设步伐,共投入低保信息化建设资金60余万元,建立起社会救助网和城乡低保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转变以往手工操作的工作方式,全面实现城乡低保工作的“网上办公”,初步达到准确、快捷、高效的管理模式,做到表、册、档案、台帐、微机相符,实现了省、市、县、镇(乡)、村(居)五级联网。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低保热线电话、举报箱、信访接待点,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坚持“谁调查、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对低保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构建一套体系
整合部门、镇乡、村(居)三级低保工作力量,积极贯彻落实《关于三台城区极端贫困居民户生活用水费、照明用电费、电视收视费减免实施意见》、《三台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对我县城区极端贫困户享受“三免”进行审核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起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水电气、广播电视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截至10月,全县共为7.8万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共计 10179.8万元,对城乡特困群众支付二次医疗救助金2013.55万元,建立健全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基金,做好了低保与扶贫相结合工作,将全部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农村扶贫对象范围。教育部门四年来对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生活费8626.64万元、减免作业本费15.88万元,对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高中、职中学生免除学费、补助资金345.31万元;住房保障部门六年来在全县新建廉租房1666套、8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740套、3.6万平方米,完成棚户区改造3500余户,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940余万元,其中370户低保家庭享受了廉租房租金标准;自来水公司两年来为城区特困户、五保户、棚户区减免收费10余万元;永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从2005年开始,对城区特困户的生活用电每月减免10度,六年来共减免电费近500万元;港华燃气公司仅2012年度就减半收取281户天然气入户费,减免金额50.30万元;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减免了城乡五保户、极端贫困户、低保户群众的维护费和收视费。为给低保对象提供更多的实惠,全县还相继举办了8个“爱心超市”,采取政府投入和社会捐赠的形式筹集物品,为低保对象家庭提供免费或特价的基本生活日常用品。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力量薄弱。全县城乡低保由1998年的720户、967人,年发资金44.9万到现在的3.6万户、7. 7万人,年发资金1.2亿,涉及千家万户,牵动方方面面,但县民政局低保股仅有3人,各镇乡也只有一名民政助理员全程操作,人员不足、工作力量薄弱已成为制约城乡低保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
二是低保对象收入核准难。低保对象多是自谋职业者,收入不稳定,变化大,对低保对象的临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及其他隐性收入难以核实。比如:按照低保《条例》规定,居民户的家庭储蓄存款、有价证券、股票、一次性买断工龄等应计为家庭收入,但居民户自己不申报,而其中又涉及居民隐私权等问题,工作人员很难调查核实。
三是个别镇乡低保政策执行不严。尽管县政府三令五申的强调务必严格执行低保政策,但是个别镇(乡)没有落实。1.存在“抽丁”、“组合家庭”、“顶名”和“二次分配”情况。2.存在将城镇建设、灾后重建、招商引资等征地拆迁中的失地农民,不按政策全部纳入城乡低保的现象。3.为做好属地维稳工作,将上访对象违规纳入低保范围。4.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等情况。
四是部分低保对象素质有待提高。少数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不自力更生,宁愿每天无所事事或天天打麻将也不就业,就靠低保金生活,存在城乡低保“养懒人”的情况。
三、主要建议
今年,全局将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对策,突出“四个加强”狠抓城乡低保工作。
(一)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城乡低保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统筹推进城乡低保工作。
二是落实管理责任。县民政局切实担负起城乡低保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责任,镇乡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城乡低保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和公示等审核职责,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工作保障,积极协调配合。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镇乡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大对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查处力度。
(二)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突出重点。明确下阶段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宣传,以党政主要要求以及认定条件、审核审批、补差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为重点深入开展。
二是拓宽渠道。继续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宣传册、明白纸等渠道,不断提高城乡低保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
三是正面引导。深入宣传城乡低保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曝光骗取低保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城乡低保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阳光”低保
一是规范审批程序。切实把好申请和入户调查关,把好评议和公示关,把好审核审批关,把好资金发放关,确保低保工作规范操作。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着力做好低保与教育、公安、人社、住建、金融、保险、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口、收入、就业、保险、住房、存款、纳税等信息及时跟踪,确保低保工作的准确、高效、公正。
三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行群众来信来访专人负责、首问负责等制度。对城乡低保工作中的投诉举报,一定做到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确保所有举报件件有回复。
(四)加强无缝衔接,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
一是专项救助。做好城乡低保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基金作用,提高城乡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水平。
二是联动救助。完善城市低保与就业联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机制,加大惠民帮扶、红十字会和慈善会救助力度。
三是社会救助。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形成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三台的城乡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基层队伍薄弱、保障资金不足、保障面窄、保障水平不高、各项城乡社会救助配套政策措施不健全等困难和问题,与上级的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三台县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精神,充分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牢基础,破解难题,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为促进和谐三台、幸福三台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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