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近年来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根据司法局党组部署,绵阳市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近年来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抓手,扩大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服务方式方法,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搭建党和群众的“连心桥”。
年初以来,涪城区法律援助受理大厅推行“五项服务工作法”, 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截止10月,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2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226件、刑事援助案件186件;提供各类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人次1387人次。受理大厅服务热情、办事高效,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目前,已收到受援人赠送的锦旗1面和表扬电话13余件(次)。
一是实行法律援助援务公开法。在法律援助受理大厅全部实行援务公开制度,将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经济困难的标准、办理程序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推行准确服务工作法。受理大厅工作人员为减少申请人填写表格出现的差错,认真制作了一套各类审批文书示范文本,放在登记窗口供申请人参考,并为申请人提供一张提交材料清单。坚持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材料;对经审查不予援助的,告知不予援助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马上给予办理。
三是推行特色服务工作法。受理大厅工作人员严格做到坚守岗位,随时受理群众申请和咨询,树立“创造宽松,提供宽松”的理念,着装规范,仪表端庄,镇定从容。在接待态度上体现亲切,用“您好,您需要办什么事情?”作开场白;在接待面容上体现亲和,用微笑接待前来咨询和申请的每位群众;在接待语言上体现亲热,四川话、普通话灵活运用、从容自如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
四是推行“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法。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农村“五保户”孤寡老人,实行电话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上门服务,就地办理有关手续的特殊程序,为他们提供快捷、便利的无障碍服务。 并以电话、手机短信方式及时通知申请人办理情况。
五是推行超时服务工作法。针对少数群众路程较远等实际情况,受理大厅工作人员推行超时服务工作法,对中午前来咨询和申请的群众,如同上班时间一样照常接待受理,大大减少了办事申请人的等待时间和往返次数。(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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