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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纠纷未能解 人民调解化矛盾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8-19  发稿编辑:景秀丽

2013年8月6日一个长达两年的矛盾纠纷得到成功化解,安昌司法所工作人员心底的一块大石也终于落了地。

李某某有四个儿子,一家人原在翼泉村有住房一套,因建翼泉集中安置点被拆除,村两委在2009年10月15日通过会议决定,李某某一家因原只有一套住房,所以享受安置房一套按照每平米1000元计算,其他三套均按价每平米1100元计算,李某某提出村主任在某茶楼口头承诺安置其四户房屋均按1000元计算,并且还不承担楼房每平米50-150元的楼层差,2011年9月3日李某某一家在交房屋尾款时与村上发生冲突,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后经安昌派出所和镇综治办多次调解未果。

2013年7月李某某一家明确表态:1、不向法院诉讼;2、不接受政府调解意见书,如果政府出具调解意见书,他们将有“大动作”,安昌司法所接到案子后,意识到这个案子可能引起辖区不稳定因素或群体事件发生,一方面安抚李某某一家人的情绪,一方面立即向各方人员了解情况。

安昌司法所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找到了依据,在村委与李某某于2009年11月10日签定的集中安置建房协议书中第4条:所有住房定价为每平米1000元,翼泉村失去宅基地的农户每平方米1100元,其他居民按每平米1200元,所有安置户必须接受楼层差价调整,协议属双方签字有效,所以李某某一家四套房的楼层差价并无异议,但是协议中没有明确,李某某一套住房分四套安置,每一套的安置价格,争议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导致互不退让,甚至发生冲突。

针对此事,因为涉及人员众多,并层发生过过激行为,我们便和镇综治办和派出所等相关人员一起处理此案。我们采取先单独做工作,讲法律,讲厉害关系,再集中调解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分别说明案件的重要性,讲事实,讲法律,在经过近两个月的工作之后,最终双方在安昌镇综治办达成协议:1、李某某家一次性支付翼泉村委会人民币一万元;2、杨家的四套安置房均按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但是必须承担房屋楼层调差;3、李某某家在2013年8月30日前必须交清四套房屋尾款及水电燃气等费用(以交款清单为证);4、在李某某家交清购房相关费用后,翼泉村委会必须尽快将房屋交付李某某家使用;5、今后在办理房屋产权等相关证照以及享受国家相关待遇政策时,李某某家的房屋与其他房屋享同等待遇。

一个长达两年的矛盾纠纷届此画上句号,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同时迂回劝导,避免正面交锋,将事情圆满化解,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安昌辖区的稳定,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安昌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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