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式”服务。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民政服务行为规范,坚持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来人有迎声、询问有答声、办事有回声”,确保接待群众热情周到、办事服务亲切体贴。
“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整合资源,将城市低保金发放由镇乡发放改为由民政局低保股直接发放,县精神病院、政务中心窗口、惠民中心窗口和县婚姻登记处等都实行了“一站式”服务,确保来办事的群众能够快速、准确的办理民政业务。
“引领式”服务。把民政业务工作办理全过程作为惠民政策的宣讲台,在办理业务的同时积极宣传政策,让群众了解更多民政惠民政策,熟悉民政业务办理流程。
“上门式”服务。在归口股室办理民政业务的同时,积极试点业务股室主动到乡村办理业务、宣传政策和接待来访,面对面、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咨询、办事、解惑等。针对老年人、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其他特殊情况,开展电话预约、入户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零差错”服务。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着力在“受理、办理、反馈、评议”四个关键环节上下功夫,规范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追究发生业务差错的具体承办人责任,让群众享受便捷,得到实惠。(李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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