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北川县克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少、无办公地点和无设施设备等诸多困难。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网络建设和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有需必援和援必有效。为北川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和发展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和保障。现将他们的做法予以转发,以资相互学习借鉴。
北川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在县委、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工作保障、机构建设、便民服务、监督管理、形象宣传等环节,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震后恢复重建和发展振兴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年来,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事项5670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4件,民事诉讼、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027件,公证法律援助案件4599件。解答咨询49830人次,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信访维稳案件100余件。免收代理、公证费用600余万元,为灾民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克服“三大困难”,做到“及时援助”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幸存下来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擦干眼泪,在人员少、无办公地点、无设施、设备的情况下,于2008年6月12日在原擂鼓初中搭建的帐篷内恢复办公,当天即接待群众300余人,仅2008年就接受群众咨询6117件,涉及人数24795人。仅2008年、2009年两年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3167件,有力地维护了灾后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三个到位”,做到“有需能援”
五年来共投入经费43万元,并向中央、省争取法律援助经费43万元。法律援助被纳入民生工作考核项目,县目督办、民生办坚持每季度对民生工程实施进度进行督查,县司法局每月对各工作站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公示,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保证了年度民生工作任务超额完成。宣传到位。共出动宣传车500余台次,悬挂标语200余幅,制作展板100余期,开展专项宣传和讲座20余次,印发《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资料50000余份。同时加强在媒体的宣传,提升北川法律援助的对外形象和影响力。
推进“三项建设”,做到“有需必援”
截止2012年底,已完成了永昌、安昌、永安、擂鼓、陈家坝、香泉、小坝、禹里、漩坪、桃龙、开坪等乡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2013年规划新建曲山、通口两个工作站。加强队伍建设。在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及“争先创优”活动,提高政治素养和服务意识。持续开展“作风大转变、岗位大练兵、素质大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年举办集中培训,提高全县的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了法律援助事项能得到及时、高效地办理。
突出“三个重点”,做到“应援尽援”
北川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各种衔接机制,切实做好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共免收公证费500余万元。由于北川是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境内居住有羌、藏、回等少数民族9万余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把少数民族群众的冷暖放在心头,建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优先关怀制度,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全面加强诉前、诉中、诉后的办案监督,确保少数民族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融合。
狠抓“三大质量”, 做到“应援优援”
五年来,北川县法律援助案件无一投诉,受援人满意率达100%。(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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