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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无效,违约金无法获支持。
拿不到产权证又要支付房款的肖晨满腹委屈,在明白了这个房款是肯定要给付的同时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赔付责任。
肖晨称,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如果开发商在交房后6个月没有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应当赔付购房者房款5%的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已经把房产交付使用7个多月了,但是还不能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所以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称,双方的合同中确实有违约金的约定,但是,违约金的前提是合同有效,现在由于双方买卖的标的系属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小产权房,合同无效,所以不存在违约金的赔付。等到法院判决出来后,肖晨发现,虽然法院在判决中对于开发商违反国家政策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行为进行了谴责,但是,对于其违约金的诉求却没有支持。
案例分析:
小产权房合同无效,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亦因此无效,虽然开发商未取得房屋销售的相关合法手续即出售房屋,这种行为是引起双方纠纷的主要原因,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合同无效的效力认定并不因此而改变,因此即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诉讼中也无法获得支持。(未完待续)(邹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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