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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民政局严格上班纪律助力“中国梦”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6-17  发稿编辑:景秀丽

6月6日,三台县民政局改进作风督查组对局机关和局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上班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这是该局在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中,严格机关干部上班纪律,树立民政部门良好社会形象,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助力“中国梦.民政梦”顺利实现推行的新措施。督查采取不打招呼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状态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单位在岗情况和工作状态良好,能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秩序正常。

一是严格上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局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按时上下班,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假旷工和缺席会议;不得迟到、早退;上班开会期间不得中途离岗、离会;上班期间不得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网购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开会不得摆龙门阵、看报、打瞌睡等;出差、外出开会、外出办公、休公休假、因事因病请假等不在岗情况要事先报局办公室做好记录。

二是积极推进随机督查。上班纪律管理坚持“一岗双责”,股室负责人为负责股室纪律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股室(单位)纪律管理的领导责任人,局主要领导为全局纪律管理的总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分管或负责股室工作人员上班纪律的管理,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务实开展工作,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为加强上班纪律执行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局党组成立了专门的作风督查组,督查组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牵头,局机关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室派员组成。督查组每个月随机督查不得少于2次,督查情况实行即日公布,当月汇总。

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局机关股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党员干部,既要成为单位业务工作骨干,也要在作风建设上率先垂范,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严控三公经费,严守作风建设要求,做好民政本职工作。对违反上班纪律的,被局内部督查到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被上级督查组督查到的,或经媒体及人民群众反映、举报核实的,除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处理外,还将与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和津补贴发放结合起来。干部职工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其超过时间的津贴补贴每月按其月标准的60%发放;一个月中,事假累计7天至10天的,当月津贴补贴按月标准的50%发放,累计10天以上或旷工的,其当月津贴补贴停发;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全年请假累计超过法定天数的,按比例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奖(旷工一天按三天计算),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胥秀明 李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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