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按照“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坚持“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和“调解优先”的办案原则,于近日快捷高效地调解了四起案件,并当庭履行完毕,履行金额191271.89元,真正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有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当日调解的一起离婚纠纷和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之所以能得到快速、妥善地化解并实现当庭履行,与该庭“三大机制”制度设置和有效运用密不可分:
一是该庭建立了诉前保全机制。在立案时向当事人释明诉前保全制度,对提起诉前保全符合条件的,及时高效地采取保全措施,有效地防止了义务人转移财产,为案件自动履行提供保障,从而缓解了执行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二是该庭建立了立案调解机制。在诉前财产保全后由立案庭法官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案件在起诉前已对义务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义务人也不愿再耗时费力,更愿意配合承办法官进行调解,一旦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便能得到即时履行。
三是该庭建立了“传、帮、带”机制。前两项机制是从外部保障案结事了,该项机制则是从内部保障办案效率和质量。该庭两名法官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通过“传”授审判工作经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带”头认真履行职责”,快速提升了该庭两名法官助理的办案工作技能,保障了两名法官助理能顺利地协助两名法官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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