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投资环境,三台县工商局从落实“首办责任制”入手,在机关设立“群众接待室”,由专人值守,负责接待、登记、分类各类咨询、投诉、信访、举报等事项。首办责任人认为所接待群众反映问题非本部门职责的,需将群众带至相关业务部门或群众接待室,群众接待室工作人员需热情接待群众,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做好登记、分类,落实到相关业务部门或人员,相关业务部门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或调查处理。监察室对首办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定期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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