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压缩证”误当钱包扒窃,一样被判刑!4月19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奇怪的盗窃案。
今年49岁的罗永是江油市中坝镇农民,1996年因注射毒品被绵阳市劳教委劳动教养1 年。
出来后,罗永不思悔改,吸毒依旧。为了筹集毒资,他便经常扒窃。2012年12月7日下午6点多,罗永在江油市区五路口公交站看到肖强拿出一个胀鼓鼓的钱包,从钱包里拿出一块零钱,之后把钱包塞进裤袋,准备赶公交车。一会儿,2路公交车来,肖强挤了过去。罗永装着挤车,也往前凑,并趁乱把肖强那个钱包偷了出来。不料却被后面一个市民发现了,便见义勇为地喊了声:“前面的哥老倌(哥儿们)注意哦,莫把洋壳(钱包)挤掉了!”肖强闻言,回了一下头,正好看到罗永把自己那个钱包抽出来。肖强愤怒地一把抓住罗永,看到不远处有两个巡警,便把罗永扭给巡警。
罗永觉得自己偷出来的那个钱包有些异样,仔细一看,却是《压缩天然气用气瓶定期检验登记证》,证件的外壳用泡沫塑料做成,所以显得胀鼓鼓!罗永暗骂“运气孬”的同时,贼眼一转:“你们不能抓我!这‘压缩证’不是钱包,分文不值!”
肖强怒道:“谁说分文不值?!”说着从“压缩证”封三的塑料袋里掏出了2元钱。“就算这‘压缩证’不值钱,可你偷了两元钱,那也犯了盗窃罪!”巡警然其说,把罗永押走。
4月19日,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赵莉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罗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合扒窃他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53条之规定,判处罗永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