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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离婚一闹十多年 司法所调解一朝尽释怀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1-29  发稿编辑:景秀丽

2013年伊始,在仙海区司法所办公室出现了这样的一幕: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抓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的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这桩婚姻把人都耽搁久了,我们都不知道以后的生活还有什么盼头”。另一位年纪稍年轻一点的老太太也热泪盈眶的说,“感谢你们啊,谢谢给我女儿以后的生活找到了依靠。”而这两位老人在不久之前还是怒目相视,是一对离婚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的父母。事情还得从一周前说起。

新年的第二个工作日,区司法所受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调解案件:一位盲人妇女张某要求同丈夫王某离婚,这是他们第4次到相关部门来解决,一同来的还有双方的父母和亲友,在司法所大吵大闹,盲人张某更是泣不成声。受理案件初,工作人员都对张某报以很大的同情,考虑到一旦离婚,张某没有自理和谋生的能力,未来的生活将无以依靠,准备对其丈夫王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量调合。但不管工作人员怎么劝说,王某都低头不语。而王某80多岁的母亲突然哭着说,“都是我们对不起他”。于是随着事情的深入调查,另一件隐情浮出水面。原来王某在1995年当兵时经父母介绍认识了张某,9天后二人登记结婚。婚后才知道张某因脑部肿瘤压迫神经,不仅影响了自身发育,也没有生育能力,结婚多年一直未有正常的夫妻生活。为了维持生计,王某从1998年起就长期在外打工,2006年在工地上双腿受伤后就只能从事一些轻体力活,勉强维持生活。随着年过半百,一无所有的王某越加渴望有一个正常的家庭。但盲人妻子张某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也没有固定的收入,如果离婚,对她的扶养问题一直是两人之间不可调和的鸿沟,村(社)多次调解也没有达成到一致。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司法所不再坚持要调和二人和好如初的意见,王某也有追寻自身幸福的权利,在保障张某未来生活的前提下,调解二人离婚是对双方都有利的选择。通过工作人员对双方耐心细致的疏导和劝解,并征求了双方家人意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扶养张某到60岁(张某60岁起开始领取社保),并承担张某领养的女儿到大专毕业前全部费用的一半,所有款项王某一次性兑现。由于张某看不见,司法所人员陪同张某一起前往信用社、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当司法所人员将这笔费用存入信用社张某的户头,并亲手把存折放在王某手心时,张某禁不住痛哭失声,连声说谢谢,王某也长长的叹了口气。自此,一桩特殊的离婚纠纷有了圆满的结局,王某可以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张某的未来生活也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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