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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多次调解,房主赔偿被害人家属15万元


江油一楼房顶部挡水墙坠落 顾客被砸身亡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1-24  发稿编辑:景秀丽

 

2011年5月8日下午4时许,江油市北郊中武公路田家寺段突发悲剧,路边一家轮胎经销店所在的楼房顶部挡水墙突然整体坠落,正在与店老板洽谈业务的顾客陈某不幸被砸成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一周后死亡。日前,经江油法院多次调解,事发楼房业主孟某、曹某夫妇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约定在4年内向死者家属付清15万元赔偿款。至此,该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楼顶挡水墙坠下,男子被砸伤后死亡

2011年5月8日下午4时许,江油市中坝镇幸福村二组的39岁运输个体户陈某,前往附近的田家寺公路边的一家轮胎经销店,坐在店门口的椅子上,向店老板汤某咨询更换安装货车轮胎事宜。突然,随着头顶的一声轰响,大量的混凝土碎块砸烂店门上方的角钢雨棚,砸中来不及躲闪的陈某,汤某的右腿也被擦伤。事发后,汤某才发觉原来是楼顶的混凝土挡水墙坍塌了。120救护车将人事不省的陈某送往江油市人民医院抢救,而后,辖区派出所民警也赶赴现场调查取证。

陈某被诊断为重度颅内出血,最终于5月14日死亡。

索讨赔偿无果,死者家属告上法庭

出事这幢楼房的主人叫孟某,他和妻子曹某居住在二楼,一楼则租赁给汤某开轮胎经营店。据孟某介绍,他家于1989年、1997年先后两次才盖起了这幢砖混结构的二层楼房。二楼顶部的混凝土挡水墙,是为了避免下大雨雨水灌进窗户,于2007年增建的。

“挡水墙砸伤顾客,究竟该谁承担责任?”受害人陈某死后,其家属和亲友曾数次找到孟某、曹某夫妇,就死亡赔偿问题进行交涉,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的解决意见。后来,双方不得不对簿公堂。

2011年11月18日,江油市法院对这起民事赔偿案件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人孟某、曹某夫妇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受害人的妻子谢某、女儿陈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350461元,扣除已支付的11500元,还应支付338961元。

法院三次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该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孟某、曹某夫妇以各种缘故为由,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去年2月9日,原告谢某和女儿陈某向江油市法院提起申请,请求对孟某、曹某采取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得知,被执行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仅有事发门面每年对外出租的9000元租金,平时孟某外出务工赚钱贴补家用。

根据该案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力求通过调解的方式了结。分别于2012年4月28日、6月29日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情绪对立、意见分歧大而无果。

最近,该院第三次组织双方调解,执行法官分头做双方的工作,帮助当事人分析得失,权衡利弊,引导他们多做换位思考。在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地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孟某、曹某夫妇分四年支付申请人赔偿款15万元,并分担诉讼、保全费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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