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一双靓丽帅气的儿女,众多和睦友好的亲戚。然而,年仅47岁的他,一时冲动,以身试法,残忍地杀害邻居父子,毁了别人和自己的幸福家庭,毁了自己美好的人生……
“我只读了小学二年级,没文化,不懂法,遇事不考虑后果。因为一时冲动,既毁了别人的家庭也毁了自己的幸福家庭,两年来后悔莫及!既然违法犯了罪,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1月18日上午,因怀疑妻子出轨,残忍枪杀邻居父子俩的被告人唐德林,在江油市人民法院验明正身被依法执行死刑前,他的妻子、儿女、姐姐、侄儿等亲人见他最后一面时,流下了悔恨的泪!唐德林对17岁的儿子说:“儿子,父亲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姐姐,对不起全家人和所有的亲朋好友!你还没成年,是我最大的牵挂,我希望你一生平静的生活。你要好好上学读书,要学法懂法,吸取父亲的教训,遇事千万莫冲动!……”
当天上午9时30分,江油市人民法院法庭里,来自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唐德林的刑事裁定书。经复核确认,家住江油市马角坝镇现年47岁的唐德林,他与被害时年仅45岁的李某是房前房后的邻居,但两家人相处得并不和睦。唐德林因怀疑妻子与邻居李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对李某心怀不满。
2011年2月13日上午9时许,李某的妻子冯某乘坐儿子小李驾驶的摩托车外出途中与骑摩托车唐德林相遇,在会车时唐德林朝小李吐口水,双方遂停车吵架后双方喷然而去。
当天下午1时许,时年17岁的小李携带木棒与来他家玩耍的同学张某等人一同到唐德林家讨说法,双方相互谩骂并动武打架。唐德林用石头将劝架的一人打伤,小李被赶来的母亲冯某劝回了家。唐德林从家中拿出两支火药枪追到小李家的院坝,将45岁的李某和17岁的儿子小李父子俩当场击毙,小李的同学张某被霰弹击中受轻伤。唐德林又跑回家拿来尖刀木棒,持刀捅伤冯某右脸并棒打其头致其轻伤后逃离现场。当天下午6时许,唐德林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上述事实,经法院第一审、第二审开庭审理质证确认,唐德林供认不讳。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德林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持枪、刀等凶器报复行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依法并罚。犯罪手段凶残,致二人死亡、二人受伤,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唐德林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第一审、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核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唐德林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唐德林被依法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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