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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消调委工作获肯定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11-27  发稿编辑:景秀丽

 

11月15日,绵阳市人民调解中心专职副主任廖德生同志一行,在梓潼县司法局局长李绍勇同志、梓潼县人民调到解中心专职副主任张聃同志的陪同下,对梓潼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在听取了县工商局副局长、消委会常务副会长、消调委副主任胥诗武同志的情况汇报后,现场察看了消调委的办公设备、基础档案、公示制度等软硬件设施建设,同时,还观看了梓潼县消调委制作的消调工作PPT资料,对消调解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梓潼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去年设立后,及时成立了以工商局局长、县消委会会长李发清同志为主任委员的领导机构,聘任了程杰等11名同志为人民调解员,制定了消调委工作规范,健全了公示栏,并与县人民法院建立了《调诉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消委会调解和人民调解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优势,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依法调解,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消费维权成本,提升了消费纠纷调解协议的效力,扩大了人民调解的范围,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提供保障。

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履职尽责,在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时,做到不拖、不推、不压,及时处理,一切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自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调解各类消费纠纷案件242件,为消费者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80万余元。其中今年共调解各类消费纠纷案件102件,为消费者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特别是成功调解的一批典型消费纠纷案件,如 “花炮爆膛伤人、赔偿损失两千”;“商品房现浇楼板出现裂纹、开发商修复并补偿1万元”;“水稻用药打玉米芯坏三亩二、销售农药未处方赔偿一千八”;“电视机器烧坏、网络公司赔偿”;“盒装牛奶变豆花、十倍赔偿又遭罚”;“水塔频换无法用、消委调解化纷忧”等一大批典型消费维权案,深受消费者好评,共收到消费者的感谢锦旗5面。此外,通过消费者投诉,发现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立案查处达到10余件,共处罚款2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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