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平武县检察院两位检察官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称他们最近正在办理一个强奸案件,因案件的受害人是个未成年人而且家里又比较贫困,是否可以来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承办检察官得知了当事人父亲的电话后主动与其取得了联系后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7月24日上午,郑XX的父亲一行如约来到了县法律援助接待大厅,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耐心细致的听取了他们的讲述,郑XX ,现年12岁,家住平武县响岩镇,本该是在学校读书的她由于患有轻度智能障碍,不得不辍学在家。今年4月11日18时左右,犯罪嫌疑人王XX以诱骗手段将被害人郑XX带离响岩镇。被害人的父母发现女儿不见时十分着急,当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并租用了多台车辆,发动所有的亲朋好友帮忙四处查找,经过多方寻找终于在第二天即同年4月12日在南坝镇平安旅店找到了受害人郑XX。然而郑XX的父母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年仅12岁的女儿已被王XX实施了强奸,当得知这一不幸消息和目睹女儿遭受强奸后的悲惨情景时,郑XX的母亲当场就晕倒在地。由于犯罪嫌疑人王XX的犯罪行为,致使受害人郑XX幼小的心灵和身体受到严重的摧残。经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医生诊断,受害人急需住院治疗,所需治疗费用最低在5万元以上,若不及时医治后果将不堪想象。对于一个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如此高昂的医疗费用无疑是雪上加霜,不得以只有将女儿带回家中,女儿因惊吓过度常常在夜里梦哭,每当这时郑XX的父母也只有给她吃一点镇静的药物。
经请示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开启“绿色通道”为其免予经济审查(为了更好的保护郑XX的隐私)并当场受理、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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